利尔化学(002258):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5-028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14:4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8月26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绵阳园艺山办公区会议室(四川省绵 阳市涪城区园艺街16号久远创新产业园1号楼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英遂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7人,代表股份341,925,39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1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27,713,59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4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3人,代表股份14,211,79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4人,代表股份14,211,8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3人,代表股份14,211,79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5%。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候选人、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021,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08%;反对733,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4%;弃权6,170,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39,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07,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1.4210%;反对733,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77%;弃权6,170,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6,139,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3.4213%。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提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尹英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867,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8.8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54,495股。 根据表决结果,尹英遂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书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882,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8.8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68,892股。 根据表决结果,李书箱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宋小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865,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8.8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52,277股。 根据表决结果,宋小沛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李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865,7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8.8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52,271股。 根据表决结果,李建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郝敏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86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8.8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47,762股。 根据表决结果,郝敏宏女士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卫德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875,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8.8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62,379股。 根据表决结果,卫德佳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3.02选举孟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865,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8.8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52,148股。 根据表决结果,孟琴女士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3.03选举李双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860,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8.8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46,955股。 根据表决结果,李双海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经营团队薪酬与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757,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38%;反对917,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3%;弃权6,250,2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51,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9.5663%;反对917,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47%;弃权6,250,2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6,151,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3.979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为本次股东会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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