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00300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5-041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致清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5人,代表股份61,325,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668%。其中: (1)通过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60,237,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21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087,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8%。 (3)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925,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4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837,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8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087,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8%。 7、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总经理和其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议案采取分项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1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10,3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4%;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09,9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04,0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反对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1,275,8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1%;反对34,4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05,2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1%;反对9,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1,280,4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6%;反对34,4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04,4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1,282,1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4%;反对32,7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郭一君律师、黄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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