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孚实业(600595):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17:36:41 中财网
原标题: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95 公司简称:中孚实业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孚实业60059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志勇王艳芳
电话0371-645690880371-64569088
办公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子信箱zhangzhiyong@zfsy.com.cnwangyanfang@zfsy.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3,875,618,759.0524,116,446,831.42-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6,199,684,817.5414,620,477,405.9810.8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0,573,599,393.0410,994,095,716.42-3.82
利润总额825,436,305.96567,529,805.8145.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707,495,915.63443,441,649.7459.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646,083,469.23424,526,750.3152.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320,108,784.18313,988,181.371.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4.583.19增加1.3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80.1163.64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80.1163.64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7,12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26.871,077,248,8210质押351,546,59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6.73269,822,06700
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5.00200,471,5350质押115,000,000
嘉兴航富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其他4.61185,000,0000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法人1.5160,519,06600
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4658,712,50000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法人1.0943,530,41200
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其他1.0040,00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0.9738,790,18400
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236,872,60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报告期内“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增加266,00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通过“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公司811,248,821股股份,通过“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 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以下 简称“第一期质押专户”)持有公司216,000,000股股份, 通过“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二期)质押专户”(以下简称“第二期质押专户”) 持有公司50,000,000股股份。 报告期内,“第一期质押专户”和“第二期质押专户” 合计持有的公司266,000,000股股份自质押专户划入豫 联集团证券账户。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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