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金信诺(300252):担保进展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安泰诺”)为前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10,5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且已经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1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2、保证人: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范围: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10,500万元 7 、保证期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12 4 2024 2024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年第二次会议,于 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2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8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在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和2024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赣州电缆、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丰安泰诺”)拟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3,5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3年,并与诚泰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为支持赣州电缆、信丰安泰诺的业务发展,公司为其前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诚泰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赣州电缆 (1)基本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1)基本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1 、受益人(甲方):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保证人(乙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承租人: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受益人为申请财产保全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向担保公司支付的担保费、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所支出的费用及租赁物件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处置费、评估费、增值税等税费);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6、被担保债权本金:3,500万元整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4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12.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15,592.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53.4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四、备查文件 1、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最高额保证合同》; 2、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股东会决议; 3、深圳金信诺《保证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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