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浙富控股(002266):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5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兰溪自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之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对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自立”)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2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5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对兰溪自立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30,000.00万元,期限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兰溪自立的担保余额为8,0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兰溪自立的担保余额为28,0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兰溪自立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对其提供担保之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 4月 26日及 2025年 5月 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兰溪自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经核查,兰溪自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4、担保金额:2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5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99,728.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4%;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67,850.09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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