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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朗新材(83680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18:05:50 中财网
原标题:奔朗新材: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奔朗新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证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关于同意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8号)同意,2022年 12月 8日,公司发行普通股 45,47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8,29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82,521,559.44元,到账时间为 2022年 12月 13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89号号证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 投资总额(调 整后)(1)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金额(2)
高性能金刚石工具 智能制造新建项目广东奔朗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19,924.163,146.86
企业研发中心建设 新建项目广东奔朗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8,328.001,813.11
--28,252.164,959.97
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账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 村支行44474001040042744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陈村支行8011010013321652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 村支行44474001040043254  
--  
注 1: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801101001332165265中的闲置募集资金分别存入定期存款账户。截至2025年 6月 30日,通过定期存款方式存储的募集资金共计 14,000.00万元。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证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注 2: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801101001332165265中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7,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证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7,000.00万元已于 2025年 8月 22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前
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2025年 12月 31日
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2025年 12月 31日
(二)延期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以来,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如下:
1、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
(1)延期原因
公司“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但因场地面积大、施工难度较大,厂房地面尚未完工。受此影响,项目的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等重要分项验收及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尚未完成。

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全球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内整体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为匹配现有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审慎控制投资进度,尚未进行设备购置,设备购置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尚未投入,导致项目建设进展与预期计划进度存在差异。

(2)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金刚石工具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本项目建设有助于提高公司生产能力,提升产品市场占有份额,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有助于提高公司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及稳定性,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实施本项目具有必要性。

②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本项目建设将有利于金刚石工具生产过程更加绿色、环保、节能,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多年来在金刚石工具的生产工艺体系研发、生产经验及质量控制体系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公司多项金刚石工具产品先后荣获了“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等称号,深厚的技术储备和研发团队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公司自成立以来积累了丰富的行业资源,凭借技术及产品优势获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成为了金刚石工具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实施本项目具有可行性。

③项目预期收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有助于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及产品竞争力,虽然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存在一定变化,公司审慎控制本项目投资进度,但本项目延期对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④重新论证结论
经对“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推进本项目的实施。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变化,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

2、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
(1)延期原因
公司“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条件较前期勘测的复杂程度提高,项目与周边现有建筑物距离较近,使得项目工程建设复杂程度有所增加,项目进度受到一定影响。目前,项目消防工程、电力工程尚在施工中,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工作。

同时,近几年随着设备工艺技术的不断迭代、升级及优化,导致前期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计划采购的部分设备已升级或优化为新产品、新型号,公司于2025年 1月 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对本项目部分设备清单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调整,更好地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2)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将建设新材料研发实验平台、材料检测分析平台、性能测试平台、产学研一体化开发平台等平台,加强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有助于提高公司在金刚石工具以及其他新材料产品自主研发能力,有助于保证公司产品的性能和技术领先、新产品的开发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施本项目具有必要性。

②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公司具备深厚的研发基础,公司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已具备较为完善的生产工艺及技术支撑,为本项目建设奠定了技术基础;公司内部具备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重视技术研发投入,将研发方向与市场、客户需求紧密结合,以持续保持技术的领先性,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本项目建成后,将在人才、研发装备等方面达到更高的水平,为公司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全面的技术保障,本项目建设具备可行性。

③项目预期收益分析
本项目主要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项目建成后不直接产生预期收益,本项目延期对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④重新论证结论
经对“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推进本项目的实施。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环境及技术变化,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

(三)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的审慎决议,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未来,公司将积极推动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促进项目高质量、顺利的实施,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证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和“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证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和“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年 12月 31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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