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688501):青达环保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8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2053号文批复,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5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9.1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983.5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035.6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6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7月1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00.39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00.39万元;(2)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487.46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353.4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805.28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5,353.45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7月13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因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泰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民生证券承接,2025年3月24日本公司与建行胶州银行、浦发胶州支行和民生证券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5,487.4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期末无余额。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增设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延长募投项目期限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效满足生产产能增长、产品研发需求,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在原实施地点“胶州市胶北办事处工业园达能路3号”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纬四十五路南、王庸路西侧”,实施主体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达环保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7月”调整为“2025年7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达环保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0,035.63万元。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32,523.2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的募集资金从15,000.00万元调整至2,512.43万元。 说明2:公司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36个月,自上市之日起计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应为2024年7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7月”调整为“2025 年7月”,详见“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该项目已按预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4个月,自上市之日起计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应为2023年7月。 说明3:公司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受产品仍处于市场推广期和技术推广期,且招标 形式限制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蓄热器产品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效益未达预期。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