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 中财网

[中报]恒林股份(603661):恒林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18:54:06 中财网
原标题:恒林股份:恒林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61 公司简称:恒林股份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139,067,03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486,867.0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2.17%。本次公司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恒林股份60366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汤鸿雁
电话0572-5227673
办公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夹溪路378号
电子信箱hlgf@zjhenglin.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10,232,819,481.9810,857,748,706.16-5.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78,819,560.573,696,314,138.722.2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5,347,286,173.074,804,329,600.2511.30
利润总额224,925,298.25258,927,703.86-1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376,054.07219,976,010.67-17.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4,675,773.21220,034,556.77-20.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6,042,555.65647,070,328.19-41.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96.26减少1.4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21.61-18.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21.61-18.01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16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王江林境内自然人59.4482,657,8660质押19,000,000
安吉恒林商贸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1.3315,750,0000质押4,500,000
陈永兴境内自然人3.524,890,04300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1.051,459,53800
周珮武境内自然人0.781,090,00000
王雅琴境内自然人0.761,050,00000
饶洪旭境内自然人0.721,000,00000
王恒林境内自然人0.41575,958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0.32450,93300
王博境内自然人0.30412,32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王江林、安吉恒林商贸有限公司、王雅琴为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注:公司2022年收购陈永兴等10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永裕家居52.5964%股份,在《股份转让协议》里陈永兴承诺将部分股权转让款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并自愿限售锁定三年。陈永兴先生已将其购买的4,786,243股公司股票在财通证券安吉营业部办理完成自愿锁定业务。详见公司《恒林股份关于现金收购永裕家居52.5964%股份的公告》《恒林股份关于现金收购永裕家居52.5964%股份的进展暨交易对方完成股票购买并自愿锁定股份承诺的公告》。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