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包装(601968):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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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7日 19:06:0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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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宝钢包装: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
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
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 本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卢金雄先生、邱成智先生、杨一鋆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将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新的《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等相关金融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均受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财务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9015;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06日;
注册资本:684,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1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839.66亿元,负债总额739.4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0.19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8.52亿元,利润总额2.03亿元。
截至2025年6月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688.13亿元,负债总额585.0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3.09亿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71亿元,利润总额4.00亿元。
(三)履约能力: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违约、挤兑等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财务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此次拟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并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一)服务内容
甲方在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乙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1、结算服务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甲方根据乙方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指导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
2、存款服务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
(2)甲方向乙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原则上不低于中国国内四大银行同期同类平均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6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乙方在甲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至乙方其他银行账户。
3、信贷服务
(1)甲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乙方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为乙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参照乙方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协商确定。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甲方可在经营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甲、乙双方需进行磋商并另行签署独立的协议。
(2)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甲、乙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二)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乙方参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乙方权力机构通过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范围,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体现公允公平;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信贷服务时,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范围,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体现公允公平;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它金融服务时,收费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体现公允公平。
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系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范围的价格制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卢金雄先生、邱成智先生、杨一鋆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将回避表决。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双方有较好的商业互信和合作基础,较好地满足了公司的金融服务需求。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
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