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药控股(688197):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0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药控股”或“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1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90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3,48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109,727,979.48元,不含税,含发行前已计入损益金额5,084,905.69元)后,不考虑发行前已计入损益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1,378,838,926.2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9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02,682,065.36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99,318,542.09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03,363,523.2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7,222,792.82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14.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526号)。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鉴于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户进行置换的客观实际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每月统计归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并定期在履行内部程序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并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并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2024-008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及募投项目有序推进、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并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4年4月26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告编号:2025-008)。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各家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及可转让大额存单来管理,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面对当前创新药物行业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竞争要素加速变化的大环境,为进一步丰富管线梯度,加快临床进程,持续提升产品创新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新药研发项目”中新增SY-7166及早期探索性研究项目等2个子项目,并终止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基地项目,将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4,039.86万元(包括本金23,023.79万元及截至2024年3月31日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和净利息1,016.07万元,具体以资金划转当日银行专户的结息后余额为准)变更投向前述新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公司主业新药研发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在研新药的临床研究及上市申请进程等实际情况,改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推进未来集研发、制造、销售和管理于一体的总部基地相关建设事宜。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讨论并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亦已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2024 5 29 2023 意见。本事项于 年月 日通过公司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 5 30 2023 及 年月 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议案》。经对“新药研发项目”子项目之一—SY-1530的市场竞争格局、开发进度情况、后续注册临床试验预计投入规模、未来的市场份额及商业回报等因素进行审慎评估,并结合其他核心候选药物关键性临床试验及注册申报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需求,公司决定调整SY-1530的后续开发策略,主动终止单药治疗复发/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MCL)等B细胞来源非霍奇金淋巴瘤(NHL)的临床开发。截至2024年11月末,SY-1530的Ⅰ期、Ⅱ期临床试验累计投入研发费用1,551.8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80.65万元。公司拟将SY-1530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19.35万元调整至“新药研发项目”中的“早期探索性研究项目”,用以支持创新靶点药物的早期探索发现及新药研发核心技术平台的优化;本次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变。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于2024年12月26日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及2024年12月27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3] 截至2025年6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92.06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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