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通(68814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5-063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具体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346号文《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53.354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67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839,441,514.4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84,208,667.01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55,232,847.47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2月5日到位,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后为本次发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2022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到位后,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王家湾支行(账号811150101250102695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账号12790588811071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5210000010120100439713)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账号416180100100465669)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2年12月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王家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3.1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28,759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46,586.24元,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共7,092.75元,合计使用超募资金22,853,678.99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公司同意将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扩大项目厂房的建筑面积。本次扩建需新增投资金额10,387.78万元,除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以外,剩余6,387.78万元公司将通过自筹来解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后资金投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2,846,586.24元,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共7,092.75元,合计使用超募资金22,853,678.99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