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688268):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5-047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特气体”)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6,4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6,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7,821,867.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8,178,132.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111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4 12 31 31,259.61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人民币 万元,募 集资金余额29,066.13万元。 (2)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人民币8,223.4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建投)、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公司与子公司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9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相关约定。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有6个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到期后可展期,亦可提前还款。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收到募集资金20,441,4225.96元,尚未使用的资金余额为295,498.42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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