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太和(605081):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19:40:48 中财网
原标题:*ST太和: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081 公司简称:*ST太和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太和605081太和水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何雨霏
电话021-65661627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
电子信箱dongmiban@shtaihe.net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342,393,178.731,602,102,107.89-16.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917,491,743.731,289,092,747.76-28.8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33,050,870.8875,145,432.78-56.02
利润总额-55,935,657.19-19,780,222.02-182.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57,076,621.40-19,964,410.37-185.89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53,098,238.89-18,299,209.09-190.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39,341,583.81-39,187,976.49-0.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6.03-1.54减少4.4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50-0.18-177.78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50-0.18-177.78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48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北京欣欣炫灿科技中心(有 限合伙)其他12.0013,589,64900
何文辉境内自 然人10.5611,963,9180质押6,794,824
     冻结4,721,218
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其他6.407,250,00000
厉立新境内自 然人4.064,600,00000
南通国信君安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国有法 人3.433,879,50000
赵静明境内自 然人2.392,702,84600
范祖康境内自 然人1.711,932,20000
侯丽娟境内自 然人1.691,918,36700
上海微林清泉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571,781,77800
上海喜世润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喜世润畅想1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1.321,489,3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不适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不适用     

说明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北京欣欣炫灿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何凡、蒋利顺、董津
变更日期何文辉先生向北京欣欣炫灿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转让的13,589,649股 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5年05月23日。北 京欣欣炫灿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成为公司新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 人变更为北京欣欣炫灿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何凡、 蒋利顺、董津。
信息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及日期公司于2025年05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 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2025-034)。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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