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600547):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 2025-052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40号文《关于核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向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国投”)、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金金控”)、烟台市金茂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茂矿业”)及山东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五名特定投资者以锁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16年9月29日,本次交易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山东省国投、前海开源、山金金控、金茂矿业及山东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均缴纳了股票认购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为117,425,346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679,182,447.80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人民币36,360,000.00元后,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1,642,822,447.8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华龙路支行,账号为53190005931010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账号为 37161800001880001785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账号为15310104002780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行,账号为37050161680109555666四个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2019年8月经核准,变更名称为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6]0000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128,914,410.26元,其中,本年投入2,670,473.50元,以前年度投入1,126,243,936.76元。本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39,209.85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047,521.9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8,567,805.26元,不包含2024年12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批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与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恒丰银行招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招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与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与山东黄金归来庄矿业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将上述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东风矿区:受2021年初山东省两起金矿安全事故的影响,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的东风矿区于2021年1月底至3月底停产进行安全检查;且东风矿区的部分区域涉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因受山东省新一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政策性影响,东风矿区采矿许可证于2021年11月10日到期后未能延续导致停产。在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批复后,东风矿区于2022年12月取得延续后的采矿许可证,2023年1月复产。在以上停产期间东风矿区项目无法开展施工,因此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风矿区采矿权范围内已经正常进行生产和基建施工,采矿权范围外的部分需待采矿权扩界完成后才可继续进行建设。目前,矿山紧盯自然保护区优化整合和矿权办理进度,积极推进深部扩界扩能工作。 2、蓬莱矿区: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蓬莱矿业”)的齐家沟矿区采矿权、虎路线金矿区采矿权、齐家沟-虎路线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勘探矿权的部分区域涉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因受山东省新一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政策性影响,初格庄及虎路线金矿区扩界扩能项目无法取得采矿许可证,亦无法开展项目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8个区(市)金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1〕133号)及蓬莱区政府批复的《烟台市蓬莱区金矿矿产资源整合优化调整方案》,蓬莱矿业的初格庄及虎路线金矿区扩界扩能项目扩充为“燕山整合区矿区”,由蓬莱矿业收购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2个矿权、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3个矿权,将其与蓬莱矿业的现有全部矿权整合为1个采矿权,待取得新的采矿证及项目建设手续后方可开展矿区项目建设。受上述因素影响,蓬莱矿区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蓬莱矿业已于2024年7月取得整合后的“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燕山矿区”采矿许可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燕山整合区矿区”用地预审报件材料已通过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同时正在准备项目核准材料,待核准完成后,尽快开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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