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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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7日 20:16:3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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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隆达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
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提示: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6.66%。
? 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具体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 | | 拟使用募集
资金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未经审计)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1 | 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
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 | 85,546.05 | 65,706.88 | 65,706.88 | 37,855.08 |
2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8,470.71 | 8,470.71 | 8,470.00 | 475.49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合计 | 100,016.76 | 80,177.59 | 80,176.88 | 44,330.57 | |
注: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变形高温合金原设计产能建设规模由6,000吨调整为3,000吨,对应投资金额由85,546.05万元调整为65,706.88万元,影响投资金额19,839.1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20,127.16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计划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8,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6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一)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20,127.16万元。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66%。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