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002456):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20:25:30 中财网
原标题:欧菲光: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82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欧菲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学”)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7,524,11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29,999,976.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514,587,002.73元。2021年8月2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2021年8月2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9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0,000万元、“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375.68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募投项目“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后,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欧菲光学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欧菲光学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新增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账户管理。

截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账户余额(万 元)募集资金用 途
1江西欧菲光 学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4430662540150034555340高精度光学 镜头产线升 级扩建项目
2江西欧菲光 学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794900788010000008290高精度光学 镜头产线升 级扩建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甲方1: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1”)
甲方2:江西欧菲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2”)
甲方1、甲方2以下统称为“甲方”。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2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业务规则,甲1、甲2、乙、丙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43066254015003455534,截至2025年8月__/_日,专户余额为___/__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2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2、乙方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2的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2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督导职责。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2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2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秦敬林、彭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2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2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2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本协议项下,乙方、丙方不收取任何的监管服务及手续费。

6、甲方2一次性或者12个自然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2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书面信函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及甲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八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2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1、甲2、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0、丙方义务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

(二)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甲方1: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1”)
甲方2:江西欧菲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2”)
甲方1、甲方2以下统称为“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丙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2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业务规则,甲1、甲2、乙、丙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9490078801000000829,截至2025年8月__/_日,专户余额为___/__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2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2、乙方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2的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2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督导职责。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2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2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秦敬林、彭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2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2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通过浦发银行内部邮箱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2发送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或流水,并抄送给丙方。本协议项下,乙方、丙方不收取任何的监管服务及手续费。

6、甲方2一次性或者12个自然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甲方2及乙方应当及时以邮箱、传真或书面信函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流水。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及甲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八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2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1、甲2、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0、丙方义务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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