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辰智能(688638):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3.90元。截至2023年7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83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4,492,919.22元,募集资金净额 754,507,080.78元。 截至2023年7月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63,552,050.3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06,575,783.14元。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如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6月15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30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30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30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9月1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9,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山誉辰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9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2024年8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8月16日披露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截至2025年5月24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045,317股,占公司总股本56,000,000股的比例为1.87%。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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