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603065):宿迁联盛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53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9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415,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71,787,893.9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466,627,106.0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验并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29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8,394,139.94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627,815.37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为627,815.37元,现金管理余额为20,000,000.00元。明细如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放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2025年4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宿迁联盛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5年4月7日,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公司已将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025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投项目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4年,公司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审慎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在全球宏观经济不振、化工行业景气度下行等环境下,国内外竞争态势进一步加剧,综合考虑产品价格走势、现有产能利用情况等因素,公司放缓了募投项目的建设投入进度,因此无法在前次调整的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2月再次延期至2025年12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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