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600221):海航控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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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7日 21:54:1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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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海航控股:
海航控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航控股”或“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或“被收购标的”)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25年 6月 7日披露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接受公司委托,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会计师。现中审众环签字会计师拟由李慧、崔秀荣变更为崔秀荣、苏文娟。
二、变更事由
原担任本次被收购标的公司签字合伙人李慧由于签字时间已满 5年,故不再担任本次出具两年一期审计报告的签字合伙人。
三、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苏文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审计业务,2017年成为中国注420100050260
册会计师,具备多年上市审计服务经验,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 。
四、相关承诺
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中审众环、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出具了相关承诺。
李慧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审众环对李慧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李慧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承诺对李慧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崔秀荣同意承担签字合伙人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李慧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苏文娟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崔秀荣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审众环对崔秀荣和苏文娟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崔秀荣和苏文娟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李慧的结论性意见一致。承诺对崔秀荣和苏文娟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
海航控股本次并购重组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并购重组申请构成障碍。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此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崔秀荣和苏文娟出具的专项报告进行复核,认为崔秀荣和苏文娟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李慧的结论性意见一致。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
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障碍,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