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601865):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4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400,00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截至2022年5月26日止,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4,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078,799.6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6,921,200.33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0,754,716.98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245,283.02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3,978,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00231号验证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及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02,762,199.77元、人民币190,012,828.08元、人民币376,347,413.44元及人民币1,200,000,000.00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69,122,441.29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人民币500,000,000.00元(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66,663,298.91元(其中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计人民币49,548,770.23元、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6,593,296.35元以及本公司2021年1月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转入人民币1,643,673.62元)。 (二)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42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509,06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截至2023年7月19日止,本公0.25 (A 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204,429,30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84.3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计人民币34,592,837.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5,407,146.7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1,132,075.39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867,924.52元后,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966,999,984.44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 , ( ) (23) 00190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 第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 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年产195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39,016,323.39元、人民币2,170,090,414.57元及人民币1,800,000,000.00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09,106,737.96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103,121,939.50 ( 民币 元其中包括累计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计人民 币45,076,638.23元以及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152,054.7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制定《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福新能源”)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嘉兴分行”)、兴( “ ”) 业银行嘉兴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兴业嘉兴分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及凤福新能源、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国泰海通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350681066411、364981073081、383181075327、354581064043)、工行嘉兴分行(1204060029000139116)、中信嘉兴分行(8110801013502453544)、兴业嘉兴分行(358500100100959273)以及凤福新能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387081085363) (1204060029000139488) 、工行嘉兴分行 、中信嘉兴分行 (8110801013802453567)。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2023 7 A 、 年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福玻璃”)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分别与中行嘉兴分行、工行嘉兴分行、中信嘉兴分行、兴业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国泰海通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392283192902、379283198935)、工行嘉兴分(1204060029000142708 1204060029000142832) 行 、 、中信嘉兴分行 (8110801012702737918、8110801012502737917)、以及安福玻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394883200190、381883199496)、工行嘉兴分行 (1204060029000142956)、中信嘉兴分行(8110801012402737913)、兴业嘉兴分行(358500100101260220)。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二《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及“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030,276,507.4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2,288,483.0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2 10 27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8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0月26日到期前公司已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闲置500,000,000.00 2024 11 12 募集资金人民币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年 月 日到期前公司已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1、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凤福新能源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凤福新能源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6,593,296.35元,前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本金及相关投资收益均已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本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凤福新能源使用总额3 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及凤福新能源在上述期限内未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A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安福玻璃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安福玻璃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152,054.79 元,前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本金及相关投资收益均已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安福玻璃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及安福玻璃未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半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半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半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元(详见本报告三、(二)),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51,757,435.77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7,484,813.03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4,145,454.71元、 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458,230.35元。 注2: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分四期建设,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一期、二期、三期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四期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系提 升公司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降本增效,因此未承诺效益。 注3: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包含2座窑炉,分别于2022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年度承诺效益系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完全达产后的年度承诺效益,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161,923.06万元。2025年上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为 人民币66,684.73万元,未实现承诺效益(2025年半年度效益为年度效益折算成月度效益乘以月份数,即80,961.53万元),系光伏玻璃市场价格下滑的影响。 注4: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系对本公司位于嘉兴生产基地的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生产线进行全面的技术升级和改造,因此未承诺效益。 附件二 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见本报告三、(二)),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25,856,744.91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4,154,995.80元、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806,514.18元。 注2:年产195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包含5座窑炉,于2022年、2023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年度承诺效益系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 产195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完全达产后的年度承诺效益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492,809.30万元。2025年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197,969.19万元,未实现承诺效益(2025年半年度效益为年度效益折算成月度效益乘以月份数,即246,404.65万元),系光伏玻璃市场价格下滑的影响。 注3: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包含4座窑炉,其中2座窑炉于2024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年度承诺效益系根 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投产第一年的承诺效益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147,842.79万 元,2025年半年度承诺效益按照投产第一年的承诺效益折算成月度承诺效益乘以当年可实现效益月份数,为人民币73,921,40万元。2025年半年度募投项目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09,686.67万元,实现承诺效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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