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箭电子(30134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348 证券简称:蓝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2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8.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4,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9,994,381.95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005,618.05元。该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8月3日已全部到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100084063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850.51万元,剩余金额为16,242.77万元。 2、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2,278.6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3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便捷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并结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立两个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存放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新江支行及交通银行佛山禅西支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全部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相关事宜。 公司完成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后,于2024年5月20日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继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2024年6月21日,公司已将原存放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新江支行及交通银行佛山禅西支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2日及2024年6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374.71万元,置换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3.68万元,合计置换资金总额40,928.3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完成。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半导体封装测试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34.44万元(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且已扣除待支付款项,最终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相关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节余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8月10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8号),公司已完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18.08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0,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99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400.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18,249.83万元。 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6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04%,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并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十二个月后(2024年9月16日之后)才能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从超募资金专户转出10,6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7,649.83万元(不含利息收入)。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超募资金现金管理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6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6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截至2025年6月30日,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7,649.8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4,972.17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5,980,937.6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611,453.04元),均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及进行现金管理,未作其他用途。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每月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金额为40,822,543.35元。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编制单位: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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