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情况
序号 | 修订前 | 修改
方式 | 修订后 |
1 | 第八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
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
(八)……第一款中“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
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大业务
往来”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 | 修订 | 第八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
(八)……第一款中“主要社会关系”
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
女配偶的父母等;“重大业务往来”是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需提 |
序号 | 修订前 | 修改
方式 | 修订后 |
| 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
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事
项;“任职”是指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 | | 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或者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任职”是指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 |
2 |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 修订 |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
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
举决定。…… |
3 | 第十二条……
(五)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
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
情形。 | 修订 | 第十二条……
(五)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
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及情形。 |
4 | 第十三条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
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
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并对其担
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
被提名人应当就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
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作出公开声明。在
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
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上述内容。 | 修订 |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
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
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
就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
件作出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
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
上述内容。 |
序号 | 修订前 | 修改
方式 | 修订后 |
5 | 第十五条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
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
审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应当在选举独立
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按照本制度第
十三条以及前款的规定披露相关内容,
并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
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报送材料应
当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规定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慎
判断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
格并有权提出异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出异议的,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
选举。 | 修订 |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
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
见。公司董事会应当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
东会召开前,按照本制度第十三条以及前
款的规定披露相关内容,并将所有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报送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规定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慎判断独
立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并有权提
出异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公
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会选举。 |
6 |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
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制。中小股东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披
露表决结果。 | 修订 |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
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
股东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
7 |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
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
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
该独立董事职务。
…… | 删除 | |
序号 | 修订前 | 修改
方式 | 修订后 |
8 | 第二十二条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
别职权:
……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 | 修订 | 第二十二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
职权:
……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
9 | 第二十四条……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
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 修订 | 第二十四条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
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三十日内提请召开股东会解除该独立董事
职务。 |
10 | 第二十六条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关
注涉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
条、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所列事项相
关的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发现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或者
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情形的,应
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可以要求公司作
出书面说明。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应
当及时披露。 | 修订 | 第二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关注
涉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
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所列事项相关的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
事会决议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可以要求公司作出书面说明。涉及披露事
项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
11 | 第二十八条……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时,或者召 | 修订 | 第二十八条 ……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 |
序号 | 修订前 | 修改
方式 | 修订后 |
| 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
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
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
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时,或者召集人
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
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
可举行。 |
12 | 第四十一条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
的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十五日。
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
独立董事可以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
情况等资料、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与
内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
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切实
履行职责。 | 修订 | 第四十一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
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十五日。
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独立董
事可以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
料、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与内审机构负
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
沟通等多种方式切实履行职责。 |
13 | 第四十三条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
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
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年度述职报告应
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
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工作。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
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 修订 | 第四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股
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
情况进行说明。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以
下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
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工作。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
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 |
序号 | 修订前 | 修改
方式 | 修订后 |
14 | 第五十七条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
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
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
披露。
…… | 修订 | 第五十七条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
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
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
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 |
15 | | 新增 | 第六十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
数,“过半数”“超过”“少于”不含本
数。 |
16 |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独立董事年
报工作制度》及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自本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 修订 |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广农糖业〔2024〕
19号《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