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农糖业(000911):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22:56:25 中财网
原标题:广农糖业: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广农糖业 公告编号:2025-063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 方式修订后
11.全文“股东大会”相关表述; 2.全文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职责 和表述。修订1.全文“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 2.全文“监事会”“监事”相关职责和表 述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和表述 或删除。
2 新增第一章 总则
3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修订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 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
序号修订前修订 方式修订后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事会依法行使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规则。
4第一条 董事会为股东大会执行机 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日常经 营决策。修订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 责。
5 新增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6 新增第三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为3人,职工代表董事 1名,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中至少有 1名会计专业人士。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职 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任。独 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7第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修订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 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序号修订前修订 方式修订后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 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规则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 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 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规则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序号修订前修订 方式修订后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本章程或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予的其他 职权。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五)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 责人;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本章程或公司股东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 权。
8第三条董事会组织机构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的人数为3人,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 事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删除 
9 新增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10第六条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 议。 定期会议是指年度、半年度和季度会 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 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是指除 定期会议以外的会议,可多次召开。修订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 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 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11第七条定期会议的议案 ……修订第八条 会议的议案 ……
序号修订前修订 方式修订后
12第八条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 临时会议: (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提议时; (二)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联名 提议时; (四)监事会提议时。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修订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 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 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 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11第九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 主持。修订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事召集和主持。
12第十条会议通知 董事会会议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专人 送出、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全体董事 和监事。 召开董事会的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前十日,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 召开前三日。修订第十一条 会议通知 董事会会议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专人 送出、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全体董事。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时限为 会议召开前十日,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 限为会议召开前三日。
序号修订前修订 方式修订后
13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 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 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 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 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 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 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 可后按期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 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 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 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 做好相应记录。修订第十三条 会议通知的变更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 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 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 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 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 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 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 可后按期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 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 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 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 做好相应记录。
14第十三条会议的召开 …… 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 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 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董事会会议。修订第十四条 会议的出席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董事会 会议;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 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 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 议。
15第十五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 大会予以撤换。删除 
序号修订前修订 方式修订后
 第十七条会议审议程序 ……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 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提 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 成的书面认可意见。 ……修订第十八条 会议审议程序 ……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经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提案,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提案前,指定 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
16第二十条决议的形成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 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 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以下情形 应当经过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 (一)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三)法律法规要求需经全体董事 2/3以上通过的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 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 其规定。修订第二十一条 决议的形成 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 议。董事会作出的普通决议,必须经全体 董事超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作出的特别决 议,必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 项,都以董事会议普通决议形式通过。
17第二十三条关于利润分配的特别规 定 公司拟以半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进 行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或者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可以不修订第二十四条 关于利润分配的特别 规定 董事会会议需要就公司利润分配事 宜作出决议的,可以先将拟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分配预案通知注册会计师,并要求其
序号修订前修订 方式修订后
 经审计。 据此出具审计报告草案(除涉及分配之外 的其他财务数据均已确定)。董事会作出 分配的决议后,应当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 正式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再根据注册会计 师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对定期报告的其 他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公司拟以半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进 行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或者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可以不 经审计。
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修订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将阿拉伯数字调整为文字数字表述、条款序号调整、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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