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农糖业(000911):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有 序运行及战略规划有效实施,实现资本效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预算委员会(以下简称预算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预算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确定 公司预算编制的总原则,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预算计划,审核公司决算报告等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三条 预算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的独立董事。 第四条 预算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预算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定的董事担任。 第六条 预算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起草公司各类预算计划、编制各类决算报 告,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等工作,并向预算委员会报告。 第八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预算委员会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根据会 议召集人的指示完成会议通知、议程安排、会议记录、会议资料保存及信息披露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预算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预算编制的原则、程序和方法; (二)审查年度预算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根据环境变化及预算执行情况,组织修订公司预算计划; (四)检查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预算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董事会对预算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预算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一条 预算委员会行使职权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委员会会议 第十二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会议通知,通知 应注明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 第十三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可以采用书面、传 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公司证券部负责发出上述材料,并与各委员确认上述材料的接收情况及委员拟出席会议情况。 第十四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预算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无 法履行上述职责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无法履行职责但未委托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可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十五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 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每一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审议事项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第十六条 不能亲自出席预算委员会会议的委员可授权委托其他委 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并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受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表决权的指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以及未 做具体指示时,受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七条 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 议的,视为未出席会议并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预算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免去其委员职务并及时提出替换人选。 第十八条 预算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管、财 务部人员及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议案情况或发表意见。列席会议人员不介入议事,不得影响会议进程及表决。 第十九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或通讯方式召开。表 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二十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应对表决通过的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出 席会议的委员应在会议决议上签名。预算委员会会议决议应通报全体董事,相关重大事项应形成议案提交下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一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会议记录员应详细 记录各委员在会议上的发言。出席会议的委员、列席会议人员及会议记录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委员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 (三)列席人员、会议记录员姓名; (四)会议议程; (五)出席委员发言情况; (六)每一议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的 票数); (七)出席委员要求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材料、授 权委托书、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由公司证券部负责保存。预算委员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 第二十四条 在公司依法定程序将预算委员会决议或相关讨论事项 公开披露之前,与会委员、会议列席人员及会议记录员均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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