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30057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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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7日 23:25:3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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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兴齐眼药: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
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5-039
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43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763,28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669,492.1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81,870,425.73元(已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相应实收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87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在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该银行及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75820188000368726 | 116,667,829.7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除此之外,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其他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6,667,829.77元,均存储于本公司在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59,966.95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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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注
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 | | | | | | |
否 | 18,130.00 | 12,974.64 | 6.20 | 7,081.82 | 54.58 | 2024年12月 | 3,213.98 | 不适用 |
否 | 39,186.00 | 28,043.27 | 2,616.60 | 16,793.04 | 59.88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7
年12月
新药研发项目:2024年3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5,276.78 | 7,011.52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2,684.00 | 17,000.00 | | 17,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80,000.00 | 58,017.91 | 7,899.58 | 47,886.38 | | | | |
| 80,000.00 | 58,017.91 | 7,899.58 | 47,886.3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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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2022年1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
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注2:根据2024年4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议案》,①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产品线和技术平
台升级的长远规划、未来经营资金的使用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增加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并相应调整内部投资结构;②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
注3:根据2024年4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5月13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中的“新药研发项目”结项,将其节余募集资金1,734.7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注4:根据2025年4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5月13日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将其节余募集资金5,276.7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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