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辰股份(603396):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通金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诺”)拟向关联人格润智能光伏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润智能”)租赁位于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海悦路1号的厂房,租赁厂房面积19,925.06平方米,租赁期为3年,自2025年9月16日起至2028年9月15日止;月租金18.00元/平方米,变电所维护费17,500元/年,预计3年租赁期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2,963,938.88元;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义升先生和杨延女士通过辽宁通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通益”)持有格润智能100%的股权,与公司为同一控制下关联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义升先生、杨延女士回避表决;? 历史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格润智能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331,246.14元。过去12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达到3,000万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故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通金诺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人格润智能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通金诺拟与格润智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厂房面积19,925.06平方米,租赁期为3年,月租金18.00元/平方米,变电所维护费17,500元/年,预计3年租赁期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2,963,938.88元。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义升先生和杨延女士通过辽宁通益持有格润智能100%的股权,与公司为同一控制下关联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义升先生、杨延女士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达到3,000万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5% 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以上,故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李义升先生直接持有辽宁通益75%的股权且担任辽宁通益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延女士直接持有辽宁通益25%的股权,辽宁通益持有格润智能100%的股权。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义升先生和杨延女士通过辽宁通益持有格润智能100%的股权,与公司为同一控制下关联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格润智能光伏南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1NMC0A4T 住所: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海悦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杨桂芝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辽宁通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 经营范围:研究、设计、开发、生产太阳能组件、材料及发电系统;销售太阳能材料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发电系统产品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自营和代理上述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生产的另设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格润智能保持独立格润智能资信状况良好。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格润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自愿、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通金诺拟与格润智能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格润智能为出租方,南通金诺为承租方。 2、租赁标的 (1)位于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海悦路1号的厂房; (2)许可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3、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赁费用:租赁厂房面积19,925.06平方米,租赁期为3年,自2025年9月16日起至2028年9月15日止;月租金18.00元/平方米,变电所维护费17,500元/年,租赁费用三年合计为12,963,938.88元; (2)支付方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采取先付租赁费用后使用的原则。 租赁期开始前,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三个月的房租,以后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赁费用应在到期前10日内支付。如延迟支付,则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加收延期费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格润智能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额为4,331,246.14元。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金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格润智能光伏南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行为,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允,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阶段性需求,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金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格润智能光伏南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义升先生、杨延女士均已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承租关联人格润智能光伏南通有限公司的厂房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报备文件 1、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3、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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