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芯股份(688691):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688691 证券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25年8月27日,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号)批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9,5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129.4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4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16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灿芯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2、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 、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7、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且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该类投资产品仍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或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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