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智能(00302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进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思进智能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0万股,发行价格为21.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893.4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995.13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898.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8号)。 (二)募投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多工位高速精密智能成形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于2023年8月9日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公司募投项目“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四)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上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元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了重庆、永年、永康、韶关、无锡、芜湖、东莞等地的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的布局,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对募投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2、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亦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443.08万元(含已于2024年4月结项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五、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注2]: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鉴于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比例为98.51%,且预计将来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是基于公司对目前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后续,公司将继续结合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与竞争环境,以自有资金进一步拓展与布局公司全国重点市场的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促进重点区域潜在客户的订单转化,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 健 陆伟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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