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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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1:31:2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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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弘景光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 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 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弘景光电 |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伟 | 联系电话:0755-33089885 | 保荐代表人姓名:温立勇 | 联系电话:0755-3308988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保荐人已对弘景光电从
2025年 1月 1日至 6月 30日
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等各类信息披露文件及时进
行了审阅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保荐人已督导弘景光电建
立健全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等规章制度等相关的内
控制度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弘景光电已有效执行相关
规章制度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弘景光电已在定期报告中
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
行了披露,实际进展与披露一
致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5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5年 4月 8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1、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
使用;
2、公司治理基本要求与注意
事项;
3、信息披露相关要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
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
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股份回购或股份买回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
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及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
诺函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期内弘景
光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
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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