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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920118):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1:31:38 中财网
原标题:太湖远大: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 8月 15日以电子信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郑颜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公司监事仍需履行原监事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和《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5-05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因此拟废止《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信银行主办分支机构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资金管理需要,原由昆仑银行西安分行提供的授信额度(金额:3000万元)已经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8日召开的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现因银行内部业务调整及区域协作需求,拟将授信银行主办分支机构由昆仑银行西安分行调整至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业务结算中心,授信额度及其他核心条款保持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 8月 27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