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836807):董事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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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1:36:3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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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奔朗新材:董事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
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2
广东
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2025年 8月 25日,广东
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
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同意 3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关联职工代表杨成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选举杨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025年 8月 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关联董
事杨成先生回避表决,同意改选杨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年 8月 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尹育航先生回避表决,同意提名尹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杨成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5年 8月 25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7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2.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杨成先生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变更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提名尹轩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吴桂周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自 2025年 8月 25日起不再担任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259,113股,占公司股本的 3.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离任董事吴桂周先生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未履行完毕的
公开承诺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
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如果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对上述股份限售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
北交所的规定执行。
(4)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承诺赔偿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作任何承诺
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
(2)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
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证监
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的稳 |
定经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 6个月;若公司在 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5)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份,本人同意将该等股份减持实际所获得的
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6)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承诺
事项亦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3、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所作承诺未能履
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通过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
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道歉;②在有关监管
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③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
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
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④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
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⑤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
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不以任何形式要
求公司增加本人的薪资或津贴,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
止;⑥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本人未能履行承诺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通过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
投资者道歉;②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 |
作出未到期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非独立董事变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杨成
先生、尹轩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上述人员未兼任监事,上述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
女未在其任董事职务期间担任公司监事。本次人员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不会导致
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新任职工代表董事杨成先生、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尹轩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
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离任董事吴桂周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规范
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向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查,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尹轩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综上,同意提名尹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一)《广东
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二)《广东
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
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5
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吴桂周先生、杨成先生的《辞职报告》。
广东
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7日
附件:
1. 尹轩先生简历
尹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92年 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 5月至 2024年 1月,任湖南
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24年 1月至今,任公司国际发展事业部市场开发部经理。
尹轩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尹育航先生之子。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 杨成先生简历
杨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至 1999年在贵州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和安顺市人民医院任职;1999年 1月至 2003年 5月任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业务主管;2003年 7月至 2015年 6月,历任公司进出口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2015年 7月至 2016年 10月任佛山市英吉特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 11月至 2017年 6月,任广东博晖机电有限公司营销总经理;2021年 9月至今任佛山市海沃众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 8月至 2024年 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 6月至 2025年 8月,任公司董事;2025年 8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杨成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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