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1:36:51 中财网
原标题:维宏股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
06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宏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宏溥”)共同出资设立嘉兴宏溥智造并购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宏溥”,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金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上海宏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0DU5U
类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楼翔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东银中心A栋2901室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恒西路139号1幢200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楼翔
登记备案情况:上海宏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编号为P1073219;基金业协会登记类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上海宏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并购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作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拟设立并购基金名称:嘉兴宏溥智造并购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2. 基金管理人:上海宏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即乙方)。

3.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乙方系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4. 出资方式: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5. 存续期限:8年,可依法延长。

6. 投资方向:专注于智能制造产业链(包括工业软件、高精核心零部件、智能设备、智能感知技术等)的技术驱动型企业的参股及并购机会。

(二)合作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即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
监督乙方执行合伙事务;对基金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查阅基金财务资料、获取审计报告;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依法转让其合伙份额;享有基金财产收益分配权;在利益受损时提起诉讼或主张权利;参与选择审计机构、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等。

2.甲方的义务:
按合伙协议之约定缴付出资;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基金;不以任何方式损害基金利益;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基金事务及投资项目保密。

3.乙方的权利:
执行合伙事务,管理基金运营;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委派委员;收取管理费;享有基金收益分配;决定基金存续期限的缩短或延长(部分情况下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

4.乙方的义务:
按合伙协议之约定缴付出资;执行合伙事务,定期报告经营及财务状况;不得擅自与基金交易或从事竞争业务;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基金事务及投资项目保密。

5.管理费及收益分配机制
(1)基金管理费:乙方有权按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年收取管理费,共收取三年。

(2)双方商定,基金可分配现金按以下顺序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
2)返还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
3)分配各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年化6%单利);
4)剩余部分的10%归乙方,剩余部分的90%归甲方。

6.并购基金亏损承担
甲方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并购基金后续安排
(1)双方确认,本协议是甲方参与乙方并购基金并和乙方开展合作投资的框架性文件,双方应后续对并购基金所涉及的法律文件进行细化和落实,甲方参与并购基金的最终条款以并购基金的《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2)双方商定,本协议经甲方权力机构批准后生效,乙方应尽快完成并购基金的募集工作,甲方和其他投资者(如有)应共同按本协议之约定原则签署《合伙协议》并完成本基金的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备案手续。

8.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为上海,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目的及影响
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暂未完成工商注册、基金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本基金的运作情况,时刻关注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按照本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合作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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