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002513):半年报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8月17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旭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新增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具体详见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充分满足其业务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控股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控制权,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李质磊先生、路忠林先生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暂不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近日工作计划安排,为提高决策效率,决定暂不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经董事会审议确定后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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