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600135):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原标题:乐凯胶片: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5-044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现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4月,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8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991,735股,每股发行价19.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8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326,476.24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0,673,513.36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19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254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1,620.35万元,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10,970.82万元,余额合计为18,417.82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1,50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404.87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512.95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为5,159.19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6,779.54万元,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11,125.57万元,余额合计为13,413.38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8,958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342.43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112.95万元)。 (二)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月,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2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773,082股,每股发行价6.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3.9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36,586,528.51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月1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04号《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9,447.46万元,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3,368.11万元,余额合计为7,521.97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7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14.92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537.05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为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9,447.46万元,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3,377.35万元,余额合计为7,531.21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8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14.16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537.0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朝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保定朝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保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西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天威西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九届四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监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对其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乐凯光电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宿迁宿城支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乐凯光电、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公司于中国银行保定分行、民生银行保定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九届四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监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对其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1月1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中行保定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中信证券、中行保定分行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2024年3月13日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和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转为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的议案》,同意将中行保定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乐凯光电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工行宿迁宿城支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乐凯光电、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公司于建行天威西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141,586.67元,另外现金管理余额合计9,800,000元,其中民生银行现金管理资金9,800,000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 (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完成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14、15号生产线已变更为TAC膜3#生产线项目,详见附表1。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2023年完成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变更为收购乐凯光电100%股权及部分用于TAC膜3#生产线项目,详见附表2。 (三)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详见:附表1。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详见:附件表2。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历史情况详见附件1。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8,462.95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乐凯光电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0日、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24日累计提前归还人民币4,35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0日、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24日披露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提前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2024-074、2025-004、2025-010、2025-021)。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募集配套资金中的6,537.05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和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分别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授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202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能有效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能有效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情如下: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确认收益100.1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余额8,958万元。 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确认收益3.2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余额980万元。 单位: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8号生产线)节余资金的议案》,将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8号生产线单个项目节余资金1,426.13万元及其孳息用于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膜产业化建设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7-036)、《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2023 3 3 2023 3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年 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将高性能锂离子电池PE隔膜产业化建设单个项目结余资金8,345万元用于公司年产5,000万平方米多功能涂布复合材料技改扩建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报告期内,公司以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年产5,000万平方米多功能涂布复合材料技改扩建项目”4,594.6万元,详见附表1。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将高性能锂离子电池PE隔膜产业化建设项目、锂电隔膜涂布生产线一期项目、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膜产业化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07.83万元用于公司高性能分离膜及元件建设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2024-066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报告期内,公司以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投入“高性能分离膜及元件建设项目”1,378.76万元,详见附表1。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将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8.63万元用于公司高性能分离膜及元件建设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报告期内,公司以节余募集资金投入“高性能分离膜及元件建设项目”0万元,详见附表2。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以及《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于2017年9月19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以及《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于2023年7月18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附件: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附表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附表3: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附表4:2025年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编制单位: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金额大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由于包含募集资金利息及前期项目结余资金。 附表2: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编制单位: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收购乐凯光电100%股权项目”和“TAC膜3#生产线项目②”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为“收购乐凯光电100%股权项目”评估值下调所致。 附表3: 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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