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能(600396):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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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1:43:0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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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华电辽能:华电
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华电
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服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华电
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金融许
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在内的华电
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
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华电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华电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由中国华电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控股,华电集团系统内6家
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一家全国性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
5,541,117,395.08元。法定代表人:李文峰。公司住所为北京市
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楼西楼10层(邮编:100031)。金融许
可证机构编码:L0024H21100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17783037M。华电财务公司股东方构成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259,582.839508 | 46.8466%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2 | 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 | 117,705 | 21.2421% |
3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82,308.9 | 14.8542% |
4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 | 9.0235% |
5 |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4,730 | 4.4630% |
6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19,785 | 3.5706% |
| 合 计 | 554,111.739508 | 100% |
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
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
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
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
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
资;(十)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二、华电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华电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按照《中
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各
负其责、规范运作、互相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华电财务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能够严格执行股东会对董事会、监
事会的授权,以及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
组织架构设置如下:华电财务公司不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将规范经营、防范和
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
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
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完善华
电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华电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
管理体系,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
理办法,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公司各部门在
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
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
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
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华电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
章制度,制定了《资金计划管理办法》《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同
业拆借业务操作手册》《存放同业业务操作手册》等业务管理办
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华电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
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
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
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华电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
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华电财务
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
向华电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
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4)对外融资方面,华电财务公司融资业务的主要方式为
同业拆借。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
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要求办理。
2.信贷业务控制
(1)信贷管理
华电财务公司贷款管理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华电财务公司
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华电集团的成员单位。华电财务公司根据各类
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授信业务管理办法》《中间业务管理办
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
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综合授信额度评价及测算规则》《综合授信实施细则》《信贷业务操作手册》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
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实现审贷
分离、分级审批的信贷审批流程。
华电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风险控
制委员会决定。信贷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风险
管理部门依照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决定进行审批。
(2)贷后管理
华电财务公司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
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
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华电财务公司根据《资产质量分类管理
办法》和《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对信贷资产进行风
险分类,按信贷资产质量计提减值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按照监管规定,华电财务公司仅从事固定收益类投资,为规
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对投资业务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
定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财务性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财务性投资业务操作手册》等办法制度。
(1)投资时实行双人操作,交易员的所有业务操作流程需
经复核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
(2)财务性投资业务需投资业务部门按照制度规定履行相
应流程,方可执行。
4.内部稽核控制
华电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
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负责公
司内部审计业务。审计部针对华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
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
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资产控制
华电财务公司以助力实现“双碳”为目标,优化存量,把控
增量,持续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情况,促进资产质量
安全稳定运行。
6.信息系统控制
华电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依托华电集团广域网,主要包括公司
现金管理系统-网银系统、现金管理系统-柜面系统、电子信贷业
务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华电财务公司使用的应用系统是
由北京
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灏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行业主流开发商负责开发建设,
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公司所设业务
部门划分,各司其职。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管
理,由华电财务公司管理人员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
内的操作权限。华电财务公司应用系统运转正常,与常用操作系
统和业务软件兼容较好。2025年上半年无
信息安全事件发生。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华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
三、华电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46亿元,其中利息净收入4.72
亿元;营业成本0.69亿元;利润总额7.14亿元,税后净利润5.28
亿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华电财务公司银行存款56.55亿元,存
放中央银行款项21.92亿元。
(二)管理情况
华电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
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
理。根据对华电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2025
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
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华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序号 | 指标 | 标准值 | 2025年6月末实际完成值 |
1 | 资本充足率 | ≥10.5% | 13.55% |
2 | 集团外负债资金比例 | ≤100% | 0 |
3 | 投资比例 | ≤70% | 63.07% |
4 |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
之和占资本净额比例 | ≤100% | 5.24% |
5 | 流动性比例 | ≥25% | 31.83% |
6 | 不良资产率 | ≤4% | 0 |
7 | 不良贷款率 | ≤5% | 0 |
资本充足率、集团外负债资金比例、投资比例、票据承兑和
转贴现总额之和占资本净额比例、流动性比例等均符合外部监管
要求,说明华电财务公司有较强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本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本公司对在华电财务公司业务情况进行了
自查,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
的存款余额为4.63亿元,贷款余额为7.06亿元。本公司在华电财
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华电财务公司因现金
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华电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二)华电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可较好地控制相关风险;
(三)根据对华电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
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华电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资金、信贷、投资、关联交易、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
大缺陷;
(四)未发现华电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华电财务公
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五)根据华电财务公司2025年6月财务报表,华电财务公
司运营正常,相关财务数据符合外部监管要求,有较强的资本实
力和抗风险能力,与其开展关联交易业务风险较为可控。
华电
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