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科技(30035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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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2:07:4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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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楚天科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楚天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百宽 |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伟 |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
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已审阅会议
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已审阅会议
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核
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6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项目 | 工作内容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计划下半年
进行年度培训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
问题 | 采取的
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 1、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时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
及其理由 |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郭丽敏女士因工作内容变动,无法继续从事楚天科
技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金证券委派
保荐代表人李伟先生接替郭丽敏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相关业
务已交接完毕。变更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
之后,负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尹百宽先生和李伟先生,持续督导期间至2026
年12月31日。 | 2、报告期内中国证
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国金证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6月4日,
四川证监局对国金证券出具“[2025]38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认定国金证券在投行内控管理方面存
在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利益冲突审查不及时、对外报送材料流
程审批管理不到位、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质控内核关注情况等问
题,对国金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我公司收到上述监管
函件后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
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 3、其他需要报告的
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尹百宽 李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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