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迈特(30136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9.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1,8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考虑前期已入损益的人民币320.7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826.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1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于2022年11月16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怡和”)连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怡和”)连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怡和连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年产30万台呼吸机及350万套配件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及“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不属于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主要通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体现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变更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14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年度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129,55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此外,经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上半年,公司自超募资金专户划转人民币3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至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银行资金存管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累计回购金额为4,427.66万元(含交易费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股票回购银行资金存管账户转回至超募资金账户473.67万元(其中含利息收入1.32万元,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截至2025年6月30日,暂时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29,557.00万元,账户余额为351.11万元。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上半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转回至超募资金账户,其中差异为股票回购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