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603888):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5-045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号文《关于核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华网”)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902,9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6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37,192,297.84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共计人民币57,306,611.7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79,885,686.1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0月24日到位。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2001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6年至2024年,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06,950,557.59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72,935,128.51元,手续费支出54,455.08元,实现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187,038,567.4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余额859,919,240.90元。 (三)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822,080,730.57元。明细如下表: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6年10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7月,公司和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和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9月,公司和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直属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月,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进行日常资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银行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保荐机构已于2024年10月28日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固定收益型和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到期后赎回,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受限等重大风险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和2025年6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和成立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在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4至7层、10层、15A层及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6号的天宁1号文化科技创新园第33幢、35幢、36幢”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2号院国家金融信息大厦5层、10-17层中部分办公场地”。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4月17日及2017年5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暨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9,320.64万元变更为1,520.64万元,将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尚未投入的7,8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设立新华网全资子公司,即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以及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2017年5月12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截至2025年3月31日,成立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5年4月24日和2025 年6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6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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