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宏业(301310):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072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427.4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7.28元。截至2023年5月3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3,320.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583.26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736.92万元。 截至2023年5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29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40,159.34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487.02万元;于2023年6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126,672.32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030.99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30.99万元;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财富支行等8家金融机构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5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财富支行等8家金融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上述协议的约定执行,不存在异常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3 7 28 2023 第四次会议并于 年 月 日召开了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鑫宏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江苏鑫宏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2024 9 2 2024 十三次会议并于 年月日召开了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剩余未指定用途超募资金人民币21,648.68万元(含利息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0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专户余额22,301.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超募资金为20,136.92万元,利息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益为2,164.97万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和“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基本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和“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合计10,042.46万元已完成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本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鑫宏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江苏鑫宏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剩余未指定用途超募资金人民币21,648.68万元(含利息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0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专户余额22,301.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超募资金为20,136.92万元,利息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益为2,164.97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030.99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30.99万元;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