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立食品(603170):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 026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5元,共计募集资金40,210.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210.0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于2022年7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原预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200.00万元和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97.3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51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4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于2022年7月12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宁波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宝莘公司”)对于收到的募集资金采用专户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山东宝莘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于2023年5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情况,2023年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1909270810501的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上海分行开立的账号为70070122000502375的募集资金专户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开立的账号为03004989634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销户手续完成后,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本公司及山东宝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为公司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因以上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对其进行单独的项目收益核算。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和整体规划等因素,经公司2023年4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5月5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两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和其对应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实际金额以变更实施时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合计金额20,513.74万元变更投资至“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以下简称山东宝莘公司调味料及农产品粗加工项目),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公司基于市场情况变化主动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同时加大主业发展的投资力度,经公司2024年8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8月22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因项目建设内容计划调整,项目名称变更为“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调味料全产业链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由原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调整为年产3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农产品加工产品,项目投资总金额由28,804.27万元增加至29,945.03万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本项目投产时间较短尚未达产。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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