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超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无法出席并主持会议,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徐一佳女士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0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6,407,04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6,691,217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81,066,66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合计股份数14,375,450股,下同)的28.650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5,083,54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53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23,5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3%。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30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6,34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3 38,700 0.0507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 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 (二)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6,341,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反对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三)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6,32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5%;反对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弃权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四)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6,32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5%;反对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弃30,400 5,000 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五)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6,31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4%;反对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3%;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0.0463 股份总数的 %。 (六)审议《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6,32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7%;反对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 (七)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6,317,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9%;反对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3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八)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6,31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5%。 (九)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6,317,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9%;反对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弃36,300 5,000 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十)审议《关于制定<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6,32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0%;反对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0.0398 股份总数的 %。 (十一)审议《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6,318,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0%;反对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弃权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 < > (十二)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6,324,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0%;反对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飞、朱怡静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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