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创瑞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制度并逐步予以完善。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20次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董事会制度并逐步予以完善。为促进规范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决议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中包括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 1名。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29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历次董事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全体股东负责,勤勉尽责,独立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包括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共召开了 17次监事会会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监事会,公司历次监事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名,其中包括 1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战略规划、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法律等方面的优势。独立董事的履职维护了全体股东权益,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自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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