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300154):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董事张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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