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事特(301446):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4:26:14 中财网
原标题:福事特: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446 证券简称:福事特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高强度液压管路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福事特液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福事特”)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江苏福事特所在地昆山开发区洪湖路1568号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苏福事特以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1.8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8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213.6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566.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7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1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4140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 
高强度液压管路产品生产 建设项目41,950.0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460.92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 
67,410.96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 目的募集资金金额67,410.96万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8月1日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高强度液压管路产品生产建设项目金净额57,566.34万元低于 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 
项目名称拟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高强度液压管路产品生产建设项目41,950.0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的具体使用情如下: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拟募集资金投资 额(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拟募集资金投资 额(万元)
高强度液压管路产品生产建 设项目32,105.4232,105.4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460.925,460.92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57,566.3457,566.34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施主体、实施地点的 用效率,维护全体股 际需求,公司经谨慎 的部分资金及产能调 箱,服务客户主要为 不断开拓,为减少运 周边市场需求,公司 特,具体内容如下:况 容及原因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究和分析论证,拟将 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 一集团及江苏周边的 半径,降低成本,发 将“高强度液压管路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 份有限公司上饶经济技术开发 区福事特大道西侧、 吉利大道北侧 
徐州福事特液压有 限公司江苏省徐州市贾汪 区青山泉镇区北侧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 份有限公司上饶经济技术开发 区福事特大道西侧、 吉利大道北侧 
徐州福事特液压有 限公司江苏省徐州市贾汪 区青山泉镇区北侧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江苏福事特液压技 术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开发区洪 湖路1568号
  
  
  
  
  
  
  
  
  
  
  
指标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三)本次增资安排
公司拟通过向江苏福事特增资的方式进行投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新增江苏福事特注册资本2,000万元,增资前后江苏福事特的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
3,000100%5,000
3,000100%5,000
具体增资情况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进行相应审批并公告,公司和江苏福事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公告。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能更好地满足公司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求。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高强度液压管路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新增江苏福事特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江苏福事特所在地昆山开发区洪湖路1568号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苏福事特以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江苏福事特为募投项目“高强度液压管路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其增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江苏福事特为募投项目“高强度液压管路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其增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其增资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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