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30090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0年10月27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42元。截至2020年11月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2,8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67.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172.7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1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6,578.28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14,959.2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368.31万元。 2、2025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 (1)本公司本期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43.99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163.03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47.4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15.63万元(详见附表1);(2)本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16.5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3,791.02万元; (3)本公司本期累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支出总额23,000.00万元; (4)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122.2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840.8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5月27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2020年6月12日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2月7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天宝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12月15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云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南京东路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顺外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月5日,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运维中心项目”变更为“日月明南昌高新区轨道测控设备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日月明南昌高新区轨道测控研发中心建设和技术研发项目”、“日月明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办理变更后募投项目投资的相关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项目建设运营等各项具体工作。根据上述变更,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调整用于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与开户银行、保荐人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于2024年1月5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失效。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包含:累计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440.08万元,理财产品收益2,350.94万元,扣除手续费0.65万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1月30日延期至2023年11月30日。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自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以来,铁路固定资产投资额呈现一定波动的态势,市场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另一方面,公司上市以来业务规模未实现快速增长,现有产能可以满足现阶段生产制造的需要,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的新建将大幅增加基础设施投入。故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以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发展,经审慎研究,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和“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运维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1月30日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自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以来,铁路固定资产投资额呈现一定波动的态势,市场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公司新产品的量产与推广尚需时间,如按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扩大产能,有可能造成公司现阶段产能过剩。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涉及工程建设、设备选型、采购、安装、调试等事项,项目的新建将大幅增加基础设施投入,如产能利用不足,后续产生的折旧摊销等费用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使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公司结合内外部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减缓了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 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运维中心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自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以来,铁路固定资产投资额呈现一定波动的态势,市场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公司新产品的量产与推广尚需时间,另外上市以来公司业务规模特别是精测精调业务暂未快速增大,运维中心项目与公司业务推广相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秉承审慎的原则,结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对运维中心项目的管控较为严格,减缓了运维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运维中心项目”(以下统称为“原募投项目”)变更为“日月明南昌高新区轨道测控设备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日月明南昌高新区轨道测控研发中心建设和技术研发项目”、“日月明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5,524.94万元(余额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具体以实施变更时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全部变更投入到新项目中,并将募投项目实施用地由南昌市高新区沿河路以西、天祥大道以南变更至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四路以东、高新五路以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项目实施需求及项目建设进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业务拓展需求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四)募集资金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2021年1月2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资金合计人民币467.02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A000096号)。 本公司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本公司2021年度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12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2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48.78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4,959.24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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