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301280):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280 证券简称:珠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83,4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4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097,501,160.00元。坐扣承销费及保荐费59,750,116.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37,751,044.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22年12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申报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20,542,854.1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17,208,189.9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2年12月28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超募资金10,853.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2,559.00万元。 3.本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0元 4.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最高额度可由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最高额度可由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2025年半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购买理财产品,并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自主研发能力,提高公司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及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反应速度,增强核心客户配套供货能力,巩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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