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长方(30030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会计政策变更能够 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原为成本计量模式, 为了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 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了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于2025年1月1日,由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 计量模式。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按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 价值。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月13日起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同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子公司康铭盛相关责任人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9号,经查,康铭盛时 任执行董事李迪初、康铭盛时任财务总监彭立新及康铭盛时任副总经理廖聪奇存在销毁、隐匿检查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 未按要求提供财务系统相关数据及提供虚假返利相关材料的违法事实,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李迪初、彭立新、廖聪奇责令 改正,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2025年6月2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5〕 661号),因公司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和深圳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分别给 予了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 罚决定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3、子公司康铭盛原管理团队部分人员因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案件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截至本报告披露 日,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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