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301000):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告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2023 12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33.3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6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747.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524.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23.6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082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余额为 135,721,044.65元。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投入总金额684,676,639.04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2 — 2023 12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以下简称“招行上海松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肇民”)、海通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湘潭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东塘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招行上海松江支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招行湘潭分行、浦发银行分别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放金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号 )账户,鉴于上述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无余额,为方便账户 管理,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3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农业银行、海通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11 30 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年 月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2024年10月16日,公司注销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账号行(账号8110201012501319615)账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账号 15008888888363)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账号732902428910606)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东塘支行(账号66050078801700001126)账户,鉴于上述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无余额,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7,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8,340 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3,000万元35,000 (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2,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38,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同意公司将8,34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2,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787.0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3,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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