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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000725):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5:26:38 中财网
原标题:京东方A: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
(2025年 8月)
(2025年 8月 26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如下属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优先适用其上市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下属子公司”,是指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四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衍生品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衍生品品种应当为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且原则上应当控制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

第五条下属子公司衍生品交易必须以各自法人的名义并在法人自有账户中进行,不得使用他人账户。

第二章衍生品交易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应于每年度审议批准公司衍生品交易总额度(如有),对于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衍生品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前,公司应自行或聘请咨询机构对拟从事的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衍生品风险管理措施出具专项分析报告并披露分析结论。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董事会、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应权利。

第七条衍生品交易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公司财务管理部门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制度制定和修订,交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评估,衍生品交易方案的审核、审批,协议签署及操作、会计核算,以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和执行情况跟踪及分析等。

(二)公司法务部门
公司法务部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衍生品交易的法律风险控制部门,负责对衍生品交易事项与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建议,以规避法律风险。

(三)董事会秘书室
董事会秘书室为公司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部门,负责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审核衍生品交易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履行衍生品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并实施必要的信息披露。

(四)下属子公司
下属子公司如进行衍生品交易,需依照公司衍生品交易制度及流程,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权限和交易计划。具体包括:1、提供衍生品交易的基础数据,包括原始财务数据和风险敞口的动态信息。下属子公司必须与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及时、准确地进行数据信息交换。2、针对自身财务预算和经营目标,根据公司管理方案,确定合理的成本区间,经相应审批后签署交易合同,执行交易结算及交易的后台处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3、跟踪交易产品动态,向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定期提交风险管理报告。

第三章衍生品交易操作原则
第八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所有衍生品交易均应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成本、防范风险为目的。公司不进行任何以单纯投机套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第九条公司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十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衍生品交易须以公司历史外汇收支数据为参考,以公司未来外汇收支计划为依据,确定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额度。

第十一条公司需具有与衍生品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且严格按照批准的衍生品交易额度进行交易,严格控制交易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四章衍生品交易审批流程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参考上一年度外汇收支总额、衍生品交易情况,以汇总的下属子公司外汇收支预测数据为依据,确定本年度衍生品交易品种、额度,经公司董事会或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下属子公司在本年度衍生品额度内进行交易。

第十三条下属子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前,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分析和判断衍生品交易方案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评估交易风险,并向下属子公司发送衍生品交易操作建议,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对待选的衍生品进行分析比较。

第十四条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确定衍生品交易需求,并会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确定最终衍生品交易方案,应包括交易品种、交易价格区间、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交易风险分析以及风险应对策略等内容。

第十五条下属子公司将衍生品交易方案等相关资料报送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并提交业务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审批;审核、审批未通过的,退回申请单位。

第十六条完成全部审批后,下属子公司与交易对手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进行衍生品交易,并妥善保管相关法律文书;参与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应充分理解交易风险,以稳健为原则,严格执行衍生品交易的业务操作和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现行会计准则进行衍生品交易的账务处理。及时登记每笔交易相关信息,包括委托日期、成交日期、成交金额、成交价格、交割日期等,并根据管理的要求及时提供损益分析数据及风险分析报告。

第五章衍生品交易的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须随时关注衍生品的市场信息,及时向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上报突发事件及风险评估变化情况。若需按期交割,下属各成员单位应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保证按期交割;若存在特殊情况需通过提前交割、展期或采取其它交易对手可接受的方式进行交割,下属子公司应按衍生品交易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对于不属于交易所场内集中交收清算的衍生品交易,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应密切关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变动情况,定期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进行跟踪评估。

第二十条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应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并向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提交风险分析报告,包括衍生品交易情况、本期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第二十二条公司、下属子公司与衍生品交易有关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衍生品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相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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