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300739):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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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5:36:5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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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明阳电路: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
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5-101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
明电转债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
明电转02
深圳
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
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作出决议,会议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至2025年9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具体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9) |
5.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5.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5.03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5.0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5.0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5.06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5.07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5.08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5.09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议案1.00-4.00、议案5.01、议案5.0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F栋深圳
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zqb@sunshinepcb.com)、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邮件、传真请在2025年9月16日17:00前传至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F栋证券部收,邮编:51812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侯娟娟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243637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243609
会议联系邮箱:zqb@sunshinepcb.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F栋
邮政编码:518125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
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50739
投票简称:明阳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
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
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备注: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附件3:
深圳
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深圳
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附件3:
深圳
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深圳
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 | |
1.00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
案》 | √ | | | |
4.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 |
5.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9) | | | |
5.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
5.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
5.03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
5.0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
5.0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
5.06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
5.07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 |
5.08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
5.09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
案》 | √ | | | |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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